广东汕尾一员工在宿舍猝死,公司被判承担40%责任,赔偿46万余元。律师称,非上班时间猝死难以认定工伤,但工友证言和事发前体检报告成胜诉关键。法院认为,死者猝死前一日加班超出法律规定的1小时,公司严重忽视对其身体健康的保护,存在侵权行为,且主观上存在过错。
↑微博截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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